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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义务植树建设美丽湖北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湖北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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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听涛景区风景如画。2010年,武汉市建成我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胡九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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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直机关干部在鱼梁洲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韩犁夫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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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企业青年、大学师生在荆江岸边联手植树护绿。(潘路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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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石鼓镇火焰山石漠化治理显成效。(高重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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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石漠化荒山灌改乔造林模式。(王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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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城绿意盎然。2023年,英山县建成湖北省森林城市。(舒胜前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美丽湖北正在不断变为现实。

春风催新绿 植树正当时

3月15日,湖北省“四大家”领导和干部群众在武汉花山生态新城花山河河口公园举行义务植树活动,为荆楚大地再添一片绿。

义务植树,是每一位适龄公民应尽的责任。省绿化委员会开通“互联网+义务植树”省级网络平台,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基地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各级绿化委员会加大宣传组织力度,公民的知晓率、参与度不断提高,建设美丽家园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初春时节,行走荆楚大地,到处可见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繁忙景象。

襄阳市响应“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湖北”的号召,湖北岘山森林公园绿道大树认养、2024年度“双拥林”义务植树、襄州区义务植树(黄龙基地)、绿满鱼梁洲义务植树、枣阳市平林镇义务植树、鱼梁洲环岛景观带森林抚育等活动丰富多彩。市民通过微信搜索“襄阳市全民义务植树”小程序,从认养树木、认种树木、志愿服务、义务活动、捐资尽责模块选择心仪的项目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

咸宁市咸安区在村湾栽下丹桂、金桂、银桂等品种的桂花树,打造“中国桂花城”,发展全域旅游。

荆州市企业青年和大学师生在荆江岸边联手植树护绿。中建三局城投公司、一公司、江苏公司基础分公司荆州片区青年志愿者联合长江大学师生志愿服务队,来到江陵县滩桥镇沈家咀段岸边,共同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长江沿岸增添一抹绿色。

仙桃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以“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绿美仙桃”为主题的全民集中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巩固和拓展森林城市创建成果。该市中小学师生和社会志愿者来到城铁站窑河北侧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齐心协力种下一棵棵充满生机和美好愿望的紫薇树苗,掀起春季植树造林高潮。

各地、各部门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爱绿、植绿、护绿深入人心。

宜昌市实施“互联网+义务植树”,建设“青年林”“人才林”“法官林”“减碳林”等纪念林。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青年义务植树活动,省水利厅开展“爱我千湖 绿满荆楚”义务植树活动,为美丽湖北再播新绿。

各机关、社会团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创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

据统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43年来,我省公民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3.45亿人次,植树45.06亿株。

城乡人居环境日新月异

3月,春暖花开,正是踏青好时节。徜徉武汉江滩,绿色生态长廊让人流连忘返。

武汉城乡人居环境日新月异,是森林城市建设带来的蝴蝶效应,是建设美丽湖北的真实写照。近几年,武汉市充分利用长江和汉江“两江四岸”资源优势,沿岸线大力开展植树绿化,形成生态绿廊,与城区公园遥相呼应。市民开窗见绿、出门见园、四季赏花,切身感受绿色生态福祉。

森林城市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生态治理的重要抓手,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生动体现。16年前,我省成立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启动森林城市建设。省林业局制定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和办法,强化质量管控,同步开展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各地投入真金白银,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绿化美化,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

16年来,森林城市建设在我省如火如荼地开展。

黄冈四城同创,成为大别山一道亮丽风景。近年来,黄冈市立足于建设鄂东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展全域森林城市创建,继2022年黄冈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后,2023年罗田、麻城、团风、英山四城同创省级森林城市。森林罗田成为“氧”生天堂,缤纷大别花乡打造锦绣山水麻城,团风构建生态宜居、滨江山水林城,英山县唱响中国好空气——英山“森”呼吸生态品牌。

宜昌市在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中走在全省前列,宜都市是我省首个获评国家森林城市的县级市。2023年,宜昌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再出新成效,夷陵区樟村坪镇、兴山县古夫镇等6个乡镇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点军区土城乡花栗树村、宜都市高坝洲镇陈家岗村等28个乡村获评省级森林乡村。截至目前,该市共有34个城镇被命名为“湖北省森林城镇”,385个乡村被命名为“湖北省森林乡村”“湖北省绿色乡村”。

湖北省林业局介绍,全省已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1个和省级森林城市52个、森林城镇338个、森林乡村6244个。

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

2023年,湖北省林业局出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实施方案》,以流域为基本单元,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要素系统治理,谋划实施9个“双重”项目、3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8个省级国土绿化流域治理示范项目,积极探索流域综合治理林业经验。宜昌市将长江清江作为重点,打造了“绿线不断、岸绿景美、功能完备”的两江生态廊道;襄阳市持续实施汉江生态廊道建设,努力打造汉江流域生态建设标杆。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圆满完成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目标任务。针对我省局部还存在荒山、森林质量不高问题,出台《湖北省国土绿化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聚焦重点区域,打响新一轮国土绿化质量提升攻坚战。

“石头缝上种树”照进现实。行走在大冶市殷祖镇畈段村尹家岱后背山,一株株树苗直挺挺地立在裸露的山体上,震撼人心。原先,这是一片荒山,由于土壤贫瘠,灌木、杂草丛生,山火频频发生,成为大冶市荒山绿化的“硬骨头”。在省林业局的指导下,大冶市实施科学绿化,选用适宜在石灰岩地区生长、耐瘠薄、耐干旱且萌芽更新能力较强的乡土树种,采用全面清理、穴状整地的作业方式,带状混交,带状或块状栽植,啃下荒山绿化的“硬骨头”。

丹江口市石鼓镇石漠化严重,夏日红褐色山体散发热浪,得名火焰山。曾有专家断言,这里将成为“永远的不毛之地”。2010年以来,林业部门突破常规,反复试验,终于找到了“火焰山”造林方法,通过挖窝、移土、砌石在石头缝里一颗一颗种树,曾经的“火焰山”如今披上了绿装。截至目前,石鼓镇石漠化面积减少了3600公顷,封山育林达到了5300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了0.4个百分点,成为“国家石漠化治理示范区”。

“十四五”以来,湖北省以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为载体,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767.8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2.24万亩、封山育林273.14万亩、退化林修复302.49万亩。

义务植树知多少

植树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之一,公民植树既是一种法定义务,又是一种道德义务。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十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017年6月13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全民义务植树的八种尽责形式,分别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也可以概括为实体劳动尽责和以资代劳尽责两种。每种尽责形式,都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折算完成植树义务。适龄公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尽责形式,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

2024年3月12日,是我国第46个植树节。

2021年至2023年,全省完成义务植树累计2.72亿株。

2021年至2023年,全省完成营造林767.8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2.24万亩、封山育林273.14万亩、退化林修复302.49万亩。

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1个,省级森林城市52个、森林城镇338个、森林乡村6244个。